1、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省道241临徐线改建工程项目已具备开工条件,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的宗旨,为优质、快速、高效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满足业主的要求,现对本合同段的泡沫轻质土工程进行公开劳务招标。
2、项目部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241临徐线台儿庄叶庄至鲁苏界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台儿庄邳庄镇雷草村北,沿北三环河北堤在前石佛村北新建大桥跨越新沟河,继续向东南经夹道村北,终点位于鲁苏省界涛沟河桥,与江苏s270衔接。起止桩号为k0 000-k2 585,全长2.858公里。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主要工程规模:路基挖方25.294千立方米,填方251.291千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64.032千平方米;圆管涵9道,盖板涵4道,箱涵2处、通道1处。新沟河大桥156.48米/1座,主要工程量:φ1.8m钻孔灌注桩16棵,φ1.6m钻孔灌注桩8棵,φ1.6m圆形墩柱16棵,盖梁6座, 30m预制箱梁40片。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量:新沟河大桥5#台背,涛沟河大桥0#台背及k1 159.911改路范围内的泡沫轻质土浇筑;砼基础;面板预制安装等。。
2.2招标范围
详见第4章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合格劳务单位。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3.2具备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桥梁施工资质等相关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投标人须具有垫资能力应不少于以下金额:泡沫轻质土30万元。
3.5投标人需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作业人员,并承担全部作业人员的社保、劳保、工伤保险(不少于6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法定税金和进出场费用。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9 年 8 月26 日至 2019 年 8 月31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5 时到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雷草村(腾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省道241临徐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部(305)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公证书在中标后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前提交)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需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只提供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泡沫轻质土 2 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4日 17 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 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汇款或现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 台儿庄241项目(劳务类别)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名称: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账号: 37050164684400000248 开户行: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滕州支行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公示投标结果后14天内无息返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签订合同金额的5%缴纳,不足部分在合同签订前补全,超缴部分在合同签订前无息返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5 日 9 时 0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 省道241临徐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
8、凯发体育app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省道241临徐线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枣庄市台儿庄区邳庄镇雷草村(腾宇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刘远明 电 话: 15069021937
邮 箱:lqjs345dsb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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